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法律文书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涉外收养协议书范文2013 时间:2013-03-05 16: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导读: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应当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涉外收养协议书范文及签订涉外协议书应注意的问题,供有需要的用户参考。

  一、涉外收养协议书范文

  收养协议书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 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 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 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签订涉外收养应注意的问题

  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该收养人必须是符合我国《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条件 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提供收养人的相应背景材料,如收养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的证明,有无收养的能力,所在国对收养的法律规 定等,以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3)收养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未经公证,收养关系不成立。因此, 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女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下一篇:婚前财产协议怎么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