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夫妻财产协议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工伤赔偿款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3-09-25 09: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本案中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故应以本法第十八条进行处理。张某在施工中受伤并得到的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性,依法属于张某个人财产,离婚时夏某无权分割。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出租婚前房屋租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下一篇: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鉴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