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夫妻财产协议 >
首席律师 丁静 律师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离婚咨询182-176-64000
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什么情况下做婚内财产约定? 时间:2013-11-26 08:4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享到:

  总体上现在夫妻间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数量并不多,即使有做的,也多是因为发生特定的事件,或因特殊的原因才导致夫妻双方做此约定。

  一、一方出现婚外情的。这个原因是导致双方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的最主要原因,所占比例最大。有的是过错方悔过后为挽救婚姻而主动提出来的;有的是无过错方为教训对方、保证自己利益而要求对方签此协议的;

  二、双方因为性格不和等原因开始分居时签订婚内协议;这种情况也多和婚处情有一定关系。

  三、其他原因。如双方收入悬殊的,家庭的,双方年龄相差较大的。这些原因所占比例非常小。

(责任编辑:bianji)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夫妻财产约定自由的限制  下一篇:婚前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