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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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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例 时间:2014-07-28 22:3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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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化名)36岁,早年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德资企业工作,因工作出色,后被派至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长期工作,后刘先生加入德国国籍。虽然刘先生先前娶了一位德国太太,但因性格不和离异,这使得刘先生怀念中国传统女性的优点,希望再婚娶一位中国夫人。刘先生在2001年回沪探亲时,通过朋友认识一位23岁的上海女孩王小姐(化名),在接触不到一周后,王小姐就提出结婚,刘先生感到时机不成熟,但王小姐一再坚持在刘先生在一个月探亲假期间办理好一切结婚手续,刘先生随即与之办理了结婚手续并到******进行了婚姻公证。2002年春节过后,刘先生为王小姐办理了签证手续将其带回德国。到了德国后,王小姐发现刘先生虽然有车有房,但在德国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并且住房还是租的公寓,刘先生虽然工资丰厚,但缴税很高,所剩根本没有原来所想的多。加之刘先生工作繁忙,没有时间陪王小姐去欧洲各国旅行,王小姐失望之余,在返回中国后拒绝再回德国与刘先生一起生活,并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及提出婚后经济帮助的要求。

  再者,娶嫁洋人原本为出国目的 有些女性为达到出国定居或深造,利用同外籍人士通婚为手段,达到拿到签证或绿卡的目的。沪上火爆的涉外婚介中介业务,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这种现象。李女士(化名)通过涉外婚介所认识了日本人中井,闪电式结婚后,李女士即要求中井为其办理签证手续。松井委托日本国内的一家移民事务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这家移民事务所的要求,要李女士拿出180万日元(折合15万人民币)。李女士和亲戚朋友借到款后,将该笔钱款汇入日本这家事务所的账户。但在办理签证时,由于李女士有受到过劳动教养的历史,虽经多次努力,但签证最终未予通过。见无法去日本,李女士与松井协议离婚事宜,松井表示离婚可以,但其不能回中国办理,于是,李女士只得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手段解除这段婚姻。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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