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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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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财产的内容和约定的形式要件 时间:2013-06-30 15: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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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以合同的形式依法选择或约定的婚姻财产制,在适用上优于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只有在夫妻对婚姻财产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才当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的内容和约定的形式要件有哪些?约定财产制的效力是什么?

  (一)约定财产的内容和约定的形式要件。

  根据新《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允许约定的财产范围是宽泛的,内容是多样的。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夫或妻的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依其来源或性质确定所有权的归属,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或部分归一方个人所人。总而言之,约定的内容要由夫妻双方在合意的基础上依法设立,而且夫妻双方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约定而设立财产关系且应以配偶的身份关系为基础的。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形式要件。从国外立法的惯例来看,各国对约定的时间不尽相同。有的规定契约可在婚前或者婚后缔结,如瑞士、德国:有的规定必须在婚前订立,如法国、日本。依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约定财产制作为一种授权性规范,在约定的时间上没有限制性规定,则可以理解为既可以在结婚前,也可以在婚后约定。我国婚姻法对约定的形式作出了规定,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它是其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这样做的目的有得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及时处理案件,减少纠纷,严肃夫妻财产的约定,保证民事交易的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约定财产制的效力

  法律的效力亦称法律的后果,是指法律行为依法成立后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依法订立的夫妻财产的约定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可以分为对内、对外两种情形。

  1、对内效力,夫妻就婚前或者婚后财产的约定一经依法成立,便在夫妻间产生法律的拘束力。双方应当然约定行使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约定,违约后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等民事行为规范的要求其有效成立的条件包括(1)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约定必须是双方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

  2、对外效力,它是指约定对夫妻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1)新《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根据这一规定,约定对外效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只有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时,该约定才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当第三人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相对人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时,该约定的效力是特有的。(2)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以相对人一方遥财产清偿债务,当相对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可以要求相对人的配偶的财产清偿债务。这一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约定财产制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不仅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今后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新《婚姻法》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美了约定财产制,体现了我国对婚姻契约性质的认可,并体现了婚姻个体领导追求自由和强调主观意志的趋势。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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