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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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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时间:2012-08-11 18:07 来源:离婚咨询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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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婚前”?何为“婚前购房”?

  读者咨询:我2000年时买了套二手房,当时未过户,但去公证处公证过。去年5月我结婚了。婚后一个月,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才办下来。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婚前房产的分割中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算是购买了房产。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鉴于在大陆通常情况下结婚需要进行登记才被视为合法婚姻,因此,夫妻双方自大陆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大陆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

  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结论:根据《婚姻法》规定,房子是你婚前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至于办理房产证,那是手续的问题,不能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作为购房的时间。所以这套房子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法律咨询中心频道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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