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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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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应当注意那些问题? 时间:2012-10-24 10:05 来源:www.hy64.cn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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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律师对经手的离婚案件进行总结,认为在协议离婚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请当事人根据以下问题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必要的完善,最好设置制约惩罚条款,防止对方违约或反悔,因此上海离婚律师认为,请一个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你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是非常必要的,当然如果简单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完全可以上网下载个模版进行修改即可。

协议离婚应当注意的要点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离婚证遗失或毁损。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一方反悔。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4)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凡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项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法律咨询中心:182-176-64000 丁律师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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