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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嘉宾律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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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时间:2014-07-31 20: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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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是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1)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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